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关于镇江新区谷阳路96号钻石铭苑16幢118室的变卖公告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止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90.d7a71a33DZoGgj),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镇江新区谷阳路96号钻石铭苑16幢118室。(证书号:苏(2017)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3428号,建筑面积:3123.37㎡,规划用途:商业。)
起拍价:9512702.3元,参考价:16986968.33元,保证金:1900000元,增价幅度:47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变卖结束3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本拍品已委托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400-8284666。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果因为限购等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需承担悔拍等责任。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网拍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为执行法院提供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书面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或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8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623263610016892830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变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1-85319039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8284666 (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变卖须知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7月4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11/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90.d7a71a33DZoGgj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镇江新区谷阳路96号钻石铭苑16幢118室。(证书号:苏(2017)镇江市不动产权第0083428号,建筑面积:3123.37㎡,规划用途:商业。)
起拍价:9512702.3元,参考价:16986968.33元,保证金:1900000元,增价幅度:47000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书面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或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网拍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需要明确的是,在该条规定适用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时,是指执行法院所有工作人员以及为执行法院提供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8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后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若买受人为公司企业则需携带公章与营业执照原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银河路10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港支行,账号:623263610016892830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变卖预缴款)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变卖预缴款)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变卖预缴款)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4.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人民法院联系买受人,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和地址,使法院无法联系买受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举报监督电话:0511-853190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1-85319039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8284666 (镇江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